



產品描述
這即是器械的CE分類。
步驟1. 分析該器械的特點,確定它所屬的法規
步驟2. 確定該器械的分類(風險分級)
步驟3. 選擇相應的符合性評價程序
步驟4. 選擇咨詢公司、檢測機構和公告機構
步驟5. 確認適用的基本要求/有關的協調標準
步驟6. 確認該器械滿足基本要求/協調標準, 并使證據文件化
步驟7. 確定歐盟授權代表
步驟8. 歐洲注冊(如需)
步驟9. 對于需要公告機構評審的器械,通過公告機構的符合性程序
步驟10. 起草符合性聲明并加貼CE標志
五是5月26日前并未在歐盟市場銷售的產品,必須申請調整到MDR版本才能上市銷售。
因此,企業在申請產品CE認證時,在過渡階段請謹慎考慮是選用法規還是采用老的指令方案,同時也需要對NB機構的發證進行了解和確認以保證產品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可延續性。
建立等效性的標準將變得更加嚴格,評估中對科學文獻的使用也將受到嚴格。這可能需要制造商更改其CER流程并從研究中獲得更多數據。
公告機構(NB)將對CER進行更嚴格的審查。制造商應在其原有的和開發的產品組合中檢查CER,并確保它們符合新的規范。在初的CE標記得到有限的數據支持并且上市后監視活動產生了其他數據的情況下,這尤其重要。對于具有高風險特征的設備(例如III類器械或可植入器械),必須編制一份《性和表現摘要》,并將其存儲在EUDAMED數據庫中。
MDR是否適用于類器械的配件、零部件?
是的。器械附件在MDR中的地位與MDD下相同。如果產品符合“器械配件”的定義(MDR第2(2)條),則MDR適用,適用于器械的所有要求均適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MDR(第22條),器械(包括第I類)的部件和組件,如果制造商聲稱是這樣的,并且特別打算替換器械的某個部件或組件,則可以被視為本身是器械。
CER在MDR中屬于靈魂或者要塞的意義,那么文獻作為主要的數據對于CER來說,同樣是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IVDR的正式生效和
IVDR過渡期的延長
IVDR法規自2022-5-26生效,由于歐洲議會和歐盟會在2022年1月25日發布了REGULATION (EU) 2022/11從而導致IVDD-IVDR的過渡期大幅延長,這對器械制造商來說無疑是個非常好的消息,總體上企業依舊可以在舊有IVDD的框架下,晚可以銷售到2028年(IVDR下Class A無菌類產品)。但考慮到IVDR較長的認證周期、稀缺的公告機構資源,制造商必須結合自身產品的情況至少提前兩年以上進行申請和排隊,這么一來,許多產品實際上時間并不充裕,現在需要進行認證策劃。
同時,REGULATION (EU) 2022/112并非豁免所有IVDR要求,比如IVDR下Class A的產品無額外過渡期,同時PMS(上市后監督)、警戒系統、經濟運營商注冊這些要求,也不存在過渡期,它們都是隨著IVDR的實施而正式生效。下面將這幾點進行簡單的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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