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對于已經在歐盟渠道正式上市的產品來說,老的MDD指令CE證書可以保持到2024年5月26日。但如果企業產品在今年5月26日前,并未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原則上在今年5月26日后應該將老的MDD證書重新申請調整到MDR版本。
MDR是否適用于類器械的配件、零部件?
是的。器械附件在MDR中的地位與MDD下相同。如果產品符合“器械配件”的定義(MDR第2(2)條),則MDR適用,適用于器械的所有要求均適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MDR(第22條),器械(包括第I類)的部件和組件,如果制造商聲稱是這樣的,并且特別打算替換器械的某個部件或組件,則可以被視為本身是器械。
其次,通過相關文獻發表的息來自身產品的性和有效性是CER和PMS中非常重要手段和內容。咨詢老師不能只是簡單搜索和羅列一些文獻可以應付了事,實際上認證機構對文件檢索環節的審核是非常的嚴格的,這要求我們在文件檢索時必須一個科學和有效的文件檢索協議。在執行文獻檢索時,需要關注一下的問題點:
1:搜索術語的充分性:例如,它應該足夠廣泛,以建立基準,確定技術的一般狀態,確定潛在的風險,不良事件,不良等……
請注意,于制造商自己的產品或其所選等價物的名稱的搜索可能會遺漏重要信息,因此是不可接受的。
2:為了盡量減少偏差,應該使用多個數據庫,PubMeds,Spinger 還有ScienceDirect 都是很好的平臺。
3:納入和排除標準的可接受性。
4:包括有利和不利的數據。
5:避免重復數據的策略(例如,跨不同出版物或制造商與公布數據之間)。
6:文獻檢索和審查協議 ( 即。制造商如何測試此協議以確保識別相關數據 / 所有相關數據已被檢索?) 。
7:任何偏離制造商的文獻搜索協議。
2017年5月5日,歐盟(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正式發布了歐盟器械法規(REGULATION (EU) 2017/745,簡稱“MDR”)。MDR將取代Directives 90/385/EEC (有源植入類器械指令)and 93/42/EEC(器械指令)。依據MDR Article 123的要求,MDR于2017年5月26日正式生效,并與2020年5月26日期正式取代MDD(93/42/EEC)和AIMDD(90/385/EEC),后因原因延后一年執行。
? 關于搜索方法的充分性、檢索所有相關數據的可能性以及用于避免偏見的方法的總體結論。
評論是否使用了系統的搜索和審查方法,如以下方法:
? 患者特征、干預類型、控制和結果查詢 )
? Cochrane 干預措施系統審查手冊。
? PRISMA (系統審查和元分析的報告項目)聲明。
? MOOSE 提案 ( 流行病學觀察研究的 Meta 分析 ) 。
? 其他(具體說明或描述)
IVDR法規中自2022-5-26起
立即生效的要求
IVDR下ClassA的產品需按IVDR進行CE注冊
依據IVDR附錄VIII分類規則Rule5,一般類的IVD儀器,實驗室耗材,緩沖液、培養基等樣本處理類器械屬于ClassA,也是IVDR下分類(其它由高至低為ClassD, C, B),CE符合路徑為附錄AnnexIV符合性申明。
對于ClassA類產品,自2022-5-26起,制造商需滿足:1)編寫符合IVDR要求的CE技術文檔和PMS文檔;2)建立符合IVDR法規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基于ISO13485);3)在Eudamed數據庫上進行產品注冊,或有歐代提交當地CA注冊(依據具體情況)等要求后,方可出具符合性申明(DoC),在產品標簽上添加CE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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