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MDR的體系審核流程和要求更為復雜與繁瑣,舉個例子如在MDR條款15中要求,器械廠商應在其組織架構內,至少配備一名負責合規的人員,即合規負責人(Person responsible for regulatory compliance)。該人員應具備器械領域的必要知識,并且有一系列的性要求(如法律、、、工程或其他相關學科,并且至少擁有一年與器械法規事務或質量管理體系相關的經驗)。
其次,通過相關文獻發表的息來自身產品的性和有效性是CER和PMS中非常重要手段和內容。咨詢老師不能只是簡單搜索和羅列一些文獻可以應付了事,實際上認證機構對文件檢索環節的審核是非常的嚴格的,這要求我們在文件檢索時必須一個科學和有效的文件檢索協議。在執行文獻檢索時,需要關注一下的問題點:
1:搜索術語的充分性:例如,它應該足夠廣泛,以建立基準,確定技術的一般狀態,確定潛在的風險,不良事件,不良等……
請注意,于制造商自己的產品或其所選等價物的名稱的搜索可能會遺漏重要信息,因此是不可接受的。
2:為了盡量減少偏差,應該使用多個數據庫,PubMeds,Spinger 還有ScienceDirect 都是很好的平臺。
3:納入和排除標準的可接受性。
4:包括有利和不利的數據。
5:避免重復數據的策略(例如,跨不同出版物或制造商與公布數據之間)。
6:文獻檢索和審查協議 ( 即。制造商如何測試此協議以確保識別相關數據 / 所有相關數據已被檢索?) 。
7:任何偏離制造商的文獻搜索協議。
評估報告(CER)記錄了與器械有關的數據。MDR的新修訂更加重視CER中的研究。關于證據和評估的必要性,MDR更為明確(MDR附件XIV,A部分)。
CE認證產生以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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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目前95%以上CE認證的醫用口罩,要面臨新版換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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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從2020年5月26日開始,針對醫用口罩的CE認證審核機構由原來的56家變成12家,可選性降低了80%,必然造成醫用口罩CE認證費用相當大的概率將有大幅提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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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認證周期必然大幅度拉長,因MDR的體系審核流程和要求更為復雜與繁瑣,本次期間有些機構聲稱的幾天出證的可能性將基本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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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歐盟授權代表(簡稱"歐代")成為必要條件,即使是在一些電商平臺上進行銷售的產品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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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5月26日前并未在歐盟市場銷售的產品,必須申請調整到MDR版本才能上市銷售。
因此,企業在申請產品CE認證時,在過渡階段請謹慎考慮是選用法規還是采用老的指令方案,同時也需要對NB機構的發證進行了解和確認以保證產品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可延續性。
經濟運營商和產品注冊
包括制造商在內的經濟運營商應在Eudamed數據庫中進行注冊,包括企業注冊(SRN的獲得)、產品注冊、UDI注冊等。隨著Eudamed數據庫的逐漸完善,制造商應盡早完成IVDR法規要求的注冊,以免后續產品在歐洲市場銷售時受影響。
歐盟UDI實施的日期要求為:ClassD類自2023年5月26強制實施;Class B和C自2025年5月26強制實施;Class A類自2027年5月26強制實施。所以UDI的過渡期也是先于IVDD-IVDR過渡期結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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