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求更為復雜與繁瑣,舉個例子如在MDR條款15中要求,醫療器械廠商應在其組織架構內,至少配備一名負責合規的人員,即合規負責人(Person responsible for regulatory compliance)。該人員應具備醫療器械領域的必要專業知識,并且有一系列的資格性證明要求(如法律、醫學、藥學、工程或其他相關學科,并且至少擁有一年與醫療器械法規事務或質量管理體系相關的專業經驗)。
MDR于2021年5月開始強制實施,重要注意的是:
在2017年5月之前根據MDD簽發的證書將持續有效,直到它們到期為止,這個日期多大概到2022年;
而在2017年5月之后根據MDD簽發的證書也仍持續有效,直到它們到期為止,這個日期多到2024年5月。
1、強化制造商的責任:制定合規負責人 / 持續更新技術文件/財務保障
2、更嚴格的上市前評審:部分產品的分類變高
3、適用范圍擴大:非醫療用途,但其功能和風險特征與醫療器械相似的器械同樣納入MDR的管理范圍。
4、提供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使用器械標識(UDI)系統識別
5、加強警戒和市場監督:一旦器械可以在市場上使用,制造商將必須收集有關其性能的數據,歐盟將在市場監督領域進行微調。
CE 認證作為產品進入歐洲市場的“準入證”,是歐盟市場對于產品準入的強制性要求。2017年5月,歐盟發布了醫療器械法規MDR(EU 2017/745),以替代醫療器械指令MDD(93/42/EEC)。自
2021年5月起,MDR法規生效。
相較于醫療器械指令(MDD),MDR在產品的風險管理、產品的性能標準、評價以及產品上市后的警戒和等方面都更為嚴格。同時,新規還提高了對公告機構的門檻,認證周期也大幅拉長,MDR法規執行后,將提高歐盟市場準入門檻。
對UDI很多人并不陌生,中國、美國以及澳大利亞等各國對醫療器械都有UDI的要求。然而,對于MDR/IVDR中引入的Basic UDI-DI也是基本UDI-DI這個歐盟的概念和要求,很多人還是感覺很懵。特別近期,很多客戶面臨填寫MDR/IVDR的申請表,對于Basic UDI-DI的理解和運用層面上的困惑很多。為了幫助客戶朋友理清頭緒,我們再帶大家看一遍MDCG2018-1對其的解讀:
基本UDI-DI是數據庫和相關文件(如證書、符合性聲明、技術文件以及性和性能總結)中的主要密鑰,用于連接具有相同預期用途、風險等級和基本設計和制造特征的設備。它立于設備的包裝標簽,不會出現在任何商品上。任何基本UDI-DI應以特的方式識別該基本UDI-I所涵蓋的設備。
總的來說,新的MDR加強了體系管理,對高風險設備增加了相關規定,比如非醫療器械相似特性的設備也將受到管轄(如用于美容的美瞳),提升產品對患者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并設立中英數據庫,識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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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規則的變化
MDR分類為I類、IIa類、IIb類、III類,與MDD區別在于由原來的“18條”分類規則,增加至“22條”,分類規則考慮了有源可植入設備,納米材料和可引入人體的物質。附錄
VIII
“規則11”專門針對軟件分類進行了重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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