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CE適用區域
CE為法文CONFORMITEEUROPEENNE的字母縮寫,表示“歐洲統一”。
歐盟EU+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會員國,英國脫歐后,共有29個。
很多除歐盟外的,除美國FDA、日本PAL、澳大利亞TGA等,絕大數通行歐洲頒發的自由銷售證書CFS。
CE標志是一種認證標志,凡貼有CE標志的產品均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各個成員國的要求。使用CE標志,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因此CE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通行證。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法規的基本要求, 加貼“CE”標志必須識別很多協調標準,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歐盟器械法規
歐盟器械協調標準
MDR器械進行CE認證時的符合性評估分別由MDR的第 V 章規定。
MDR管轄范圍內的器械,按其風險大小可以分為四個等級:
I類、IIa類、IIb類、III類,其中I類的風險,III類。
早在2017年5月5日歐盟發布了新版器械法規MDR(EU2017/745)并于同月25日生效。老的器械指令即MDD(93/42/EEC)與新的MDR(EU2017/745)指令的交替過渡期為三年即從2020年5月26日MDR指令在歐盟將開始強制執行,并完全取代老的器械指令MDD(93/42/EEC)和老的有源植入器械指令AIMDD(90/385/EEC)。
其中存在一個潛在的:
市場上部分口罩的CE證書5月要換版
MDR強制執行后,新申請的CE認證必須按照MDR執行;當前沒有CE證書的產品,自5月27日起,必須按照MDR認證;2020年5月26前簽發的MDD證書,在有效期內仍然可以用,晚到2024年5月26日但必須在失效前換MDR。
MDR指令對目前醫用口罩的
MDR是否適用于類器械的配件、零部件?
是的。器械附件在MDR中的地位與MDD下相同。如果產品符合“器械配件”的定義(MDR第2(2)條),則MDR適用,適用于器械的所有要求均適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MDR(第22條),器械(包括第I類)的部件和組件,如果制造商聲稱是這樣的,并且特別打算替換器械的某個部件或組件,則可以被視為本身是器械。
CE認證產生以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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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目前95%以上CE認證的醫用口罩,要面臨新版換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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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從2020年5月26日開始,針對醫用口罩的CE認證審核機構由原來的56家變成12家,可選性降低了80%,必然造成醫用口罩CE認證費用相當大的概率將有大幅提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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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認證周期必然大幅度拉長,因MDR的體系審核流程和要求更為復雜與繁瑣,本次期間有些機構聲稱的幾天出證的可能性將基本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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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歐盟授權代表(簡稱"歐代")成為必要條件,即使是在一些電商平臺上進行銷售的產品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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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5月26日前并未在歐盟市場銷售的產品,必須申請調整到MDR版本才能上市銷售。
因此,企業在申請產品CE認證時,在過渡階段請謹慎考慮是選用法規還是采用老的指令方案,同時也需要對NB機構的發證進行了解和確認以保證產品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可延續性。
雖然IVDR法規因為等原因,歐盟給予了較長的過渡期,但與產品上市和上市后相關聯的企業和產品的注冊,上市后監督,警戒系統沒有過渡期,從而現有宣稱符合CE要求的IVD產品制造商依然有許多的功課需要立刻去做。
歐必美集團
歐必美集團Abmed是梯佑福Turthful為基礎,由多位在行業背景的企業研發、技術、質量人員和咨詢師組成,是一家專注于多國法規注冊服務的咨詢公司。10多年來,服務客戶超過 1000 多家,上市公司近百余家。下設有技術咨詢、檢測技術服務及研究等多家子公司;并在蘇州、深圳、青島、杭州等多地設立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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