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CE適用區(qū)域
CE為法文CONFORMITEEUROPEENNE的字母縮寫,表示“歐洲統(tǒng)一”。
歐盟EU+歐洲自由貿易聯(lián)盟會員國,英國脫歐后,共有29個。
很多除歐盟外的,除美國FDA、日本PAL、澳大利亞TGA等,絕大數通行歐洲頒發(fā)的自由銷售證書CFS。
CE標志是一種認證標志,凡貼有CE標志的產品均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各個成員國的要求。使用CE標志,實現(xiàn)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因此CE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通行證。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yè)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xié)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法規(guī)的基本要求, 加貼“CE”標志必須識別很多協(xié)調標準,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歐盟器械法規(guī)
歐盟器械協(xié)調標準
MDR器械進行CE認證時的符合性評估分別由MDR的第 V 章規(guī)定。
MDR管轄范圍內的器械,按其風險大小可以分為四個等級:
I類、IIa類、IIb類、III類,其中I類的風險,III類。
五是5月26日前并未在歐盟市場銷售的產品,必須申請調整到MDR版本才能上市銷售。
因此,企業(yè)在申請產品CE認證時,在過渡階段請謹慎考慮是選用法規(guī)還是采用老的指令方案,同時也需要對NB機構的發(fā)證進行了解和確認以保證產品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可延續(xù)性。
早在2017年5月5日歐盟發(fā)布了新版器械法規(guī)MDR(EU2017/745)并于同月25日生效。老的器械指令即MDD(93/42/EEC)與新的MDR(EU2017/745)指令的交替過渡期為三年即從2020年5月26日MDR指令在歐盟將開始強制執(zhí)行,并完全取代老的器械指令MDD(93/42/EEC)和老的有源植入器械指令AIMDD(90/385/EEC)。
其中存在一個潛在的:
市場上部分口罩的CE證書5月要換版
MDR強制執(zhí)行后,新申請的CE認證必須按照MDR執(zhí)行;當前沒有CE證書的產品,自5月27日起,必須按照MDR認證;2020年5月26前簽發(fā)的MDD證書,在有效期內仍然可以用,晚到2024年5月26日但必須在失效前換MDR。
MDR指令對目前醫(yī)用口罩的
MDR是否適用于類器械的配件、零部件?
是的。器械附件在MDR中的地位與MDD下相同。如果產品符合“器械配件”的定義(MDR第2(2)條),則MDR適用,適用于器械的所有要求均適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MDR(第22條),器械(包括第I類)的部件和組件,如果制造商聲稱是這樣的,并且特別打算替換器械的某個部件或組件,則可以被視為本身是器械。
評估報告(CER)記錄了與器械有關的數據。MDR的新修訂更加重視CER中的研究。關于證據和評估的必要性,MDR更為明確(MDR附件XIV,A部分)。
業(yè)務范圍:
CE-MDR/IVDR,美國FDA 510K, ISO13485/MDSAP/QSR820,中國局NMPA/GMP/GSP,MDSAP及五國注冊,同時還提供俄羅斯,韓國,新加坡,泰國等多國注冊;歐代,美代,F(xiàn)SC自由銷售服務。一站式服務滿足不同機構要求,竭誠為廣大客戶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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