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此次歐盟是直接發布的Regulation(法規),相比較之前的Directive(指令)其區別在于:提高了約束力,發布立即在歐盟成員國生效并成為有約束力的法律,此次的Regulation無需向Directive那樣需要經過成員國轉化成當地法律法規去落實實施。
MDR于2021年5月開始強制實施,重要注意的是:
在2017年5月之前根據MDD簽發的證書將持續有效,直到它們到期為止,這個日期多大概到2022年;
而在2017年5月之后根據MDD簽發的證書也仍持續有效,直到它們到期為止,這個日期多到2024年5月。
1、強化制造商的責任:制定合規負責人 / 持續更新技術文件/財務保障
2、更嚴格的上市前評審:部分產品的分類變高
3、適用范圍擴大:非醫療用途,但其功能和風險特征與醫療器械相似的器械同樣納入MDR的管理范圍。
4、提供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使用器械標識(UDI)系統識別
5、加強警戒和市場監督:一旦器械可以在市場上使用,制造商將必須收集有關其性能的數據,歐盟將在市場監督領域進行微調。
我們的擅長領域
1,微創器械:高頻,射頻,微波,超聲刀,等離子;主機 & 耗材電
2,植入物,從III類關節,到IIb植入物,到I類手術器械
3,所有類型吻合器
4,醫美:半導體激光美容,IPL,LED治療儀,調Q,Nd:YAG
5,其他的:泵,內窺鏡,耗材
6,分子診斷試劑類
7,免疫類
8,生化類
為配合全球業務拓展,麥科田長期以來高度重視全球各個地區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結合大量的研發投入,做到快速響應海外市場對醫療器械的法規要求。
2017年5月5日,歐盟(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正式發布了歐盟醫療器械法規(REGULATION (EU) 2017/745,簡稱“MDR”)。MDR將取代Directives 90/385/EEC (有源植入類醫療器械指令)and 93/42/EEC(醫療器械指令)。依據MDR Article 123的要求,MDR于2017年5月26日正式生效,并與2020年5月26日期正式取代MDD(93/42/EEC)和AIMDD(90/385/EEC),后因疫情原因延后一年執行。
分類規則的變化
MDR分類為I類、IIa類、IIb類、III類,與MDD區別在于由原來的“18條”分類規則,增加至“22條”,分類規則考慮了有源可植入設備,納米材料和可引入人體的物質。附錄
VIII
“規則11”專門針對軟件分類進行了重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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