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大部分(不是所有)目前帶有CE標志的產品將會落入新的UKCA標志的范圍內。
使用新的UKCA標志的規則將會與申請CE標志的要求類似。
大部分情況下,對于已經投放英國市場的產品依然可以繼續使用CE標志。
然而,如果你的產品要求有第三方符合性評定,以及如果評定活動是由英國的符合性評定機構開展的,你需要在2019年3月29日以后申請新的UKCA標志(根據法律要求)。
一旦英國脫歐,現有的英國認證機構將自動升級為UKCA NB機構,并在英國版的NANDO數據庫(Notified and Designated Organisations)中列出,4位數的NB編號將不變,以便用于識別NB機構認可的已經在使用或在市場上流通的CE標記產品。英國在2019年初對其它歐盟NB機構開始開放申請,得到授權才可為UKCA NB機構,發放NB。
英國符合性聲明
英國合格聲明是必須為大多數合法帶有UKCA認證標記的產品起草的文件。
在文件中,企業或授權代表(在相關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應:
1.聲明產品符合適用于特定產品的相關法定要求
2.確保文件上有制造商(或授權代表)的名稱和,以及有關產品和合格評定機構的信息(如果有)
3.應要求市場監督機構獲得《英國合格聲明》。
4.合格聲明中所需的信息與歐盟合格聲明中當前所需的信息基本相同。具體取決于應用程序法規,但通常應包括:
5.公司名稱和完整的公司或授權代表的名稱
6.產品的序列號,型號或類型標識
7.聲明,說明企業對產品的合規性負全部責任
8.進行合格評定程序的認可機構的詳細信息(如果適用)
9.產品符合的相關法規
10.業務代表的姓名和簽名
11.聲明簽發日期
12.補充信息(如果適用)
您將需要列出:
1.英國相關法規,而非歐盟法規
2.英國的標準,而不是《歐盟雜志》中引用的標準
UKCA認證和CE認證標記有什么區別?
兩種系統之間的許多差異本質上是行政上的,這反映出UKCA僅在英國適用,并且僅需要英語信息。這簡化了某些方面,例如必須保留技術信息的位置以及使用哪種語言。
其他差異涉及英國合格評定機構與歐盟公告機構體系的分離
UKCA認證需要遵循哪些具體的英國法規?
為了實施新制度,英國已經發布了若干成文法令,以修改現行法律。主要法規是《 2019年產品安全和計量學(修訂等)(歐盟出口)法規》,共659頁。這些法規對大多數投放到英國市場的產品的英國CE標志法規進行了修訂,并規定了UKCA標志。如果已經詳細說明了需要CE標志和英國法規的指令,則這些修訂于:
什么是UKCA標識?英國脫歐,CE認證不再作為英國市場的準入標志,采用UKCA認證作為英國市場產品強制準入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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