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此次歐盟是直接發布的Regulation(法規),相比較之前的Directive(指令)其區別在于:提高了約束力,發布立即在歐盟成員國生效并成為有約束力的法律,此次的Regulation無需向Directive那樣需要經過成員國轉化成當地法律法規去落實實施。
2017年5月5日,歐盟(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正式發布了歐盟醫療器械法規(REGULATION (EU) 2017/745,簡稱“MDR”)。MDR將取代Directives 90/385/EEC (有源植入類醫療器械指令)and 93/42/EEC(醫療器械指令)。依據MDR Article 123的要求,MDR于2017年5月26日正式生效,并與2020年5月26日期正式取代MDD(93/42/EEC)和AIMDD(90/385/EEC),后因疫情原因延后一年執行。
如果如上四個問題均為Yes,可以嘗試分配同一個Basic UDI-DI。
下面我列舉一些建議分配不同的Basic UDI-DI的情況幫助大家理解:
● 腹腔鏡手術用VS開放手術用;
● 可與核磁共振一起用VS不可與核磁共振一起用;
● 帶旋轉VS不帶旋轉;
● 塑料手柄VS金屬手柄;
● EOVS Gamma;
● 臺式機VS便攜式機;
● 三角錐頭VS斜刃頭VS雙面刀頭;
● 有線連接VS無線連接;
● 可拆卸VS不可拆卸;
● 含抗凝劑VS不含抗凝劑;
MDR申請和認證的情況
這項數據相信是廣大同仁關注的數據,自2021到2022年的5次調查數據來看,成功獲得MDR認證的企業可以說是
什么樣的情況能擁有同樣的Basic UDI-DI?
因為Basic UDI-DI是代表的器械族。不同的注冊單元需要不同的Basic UDI-DI這個比較好理解。但有的時候,企業遇到同一個注冊單元,也是CE的一個產品名稱下的不同的規格型號,也被要求劃分為多個Basic UDI-DI,這感到比較困難。在確定不同型號規格的產品是否可以共用同一個Basic UDI-DI時,你可以嘗試問自己如下幾個問題:
● 是否具有相同的預期用途?
● 是否具有相同的風險等級?
● 是否需要相同的基本設計特征?
● 是否具有相同的制造特征?
在2021年5月26日之后,醫療器械制造商申請CE認證需按照MDR法規提交技術文件,且需每年更新技術文件。MDR法規要求,CE注冊提交的技術文檔應以清晰、有條理、易于檢索和明確的方式呈現;并應包括附錄II中列出的要素;除定制器械外,附錄III上市后監督(post-market surveillance, PMS)技術文件應作為附件II技術文件的一部分。
本文給出了MDR技術文檔清單、技術文檔較MDD變化關鍵點,以及CE認證常見問題解答。
一、MDR技術文檔清單
MDR法規附錄II確定了有關主文件技術文檔內容的6項主題,其中包括器械描述和規范,制造商提供的信息,設計和制造信息,基本性能要求,受益-風險分析和風險管理,產品驗證和確認部分。MDR法規要求,除定制外器械,附錄III上市后監督計劃應作為附錄II規定的技術文檔的一部分。下面將為大家整理出MDR技術文檔清單。
二、
相較于MDD,MDR技術文檔關鍵變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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