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大部分(不是所有)目前帶有CE標志的產品將會落入新的UKCA標志的范圍內。
使用新的UKCA標志的規則將會與申請CE標志的要求類似。
大部分情況下,對于已經投放英國市場的產品依然可以繼續使用CE標志。
然而,如果你的產品要求有第三方符合性評定,以及如果評定活動是由英國的符合性評定機構開展的,你需要在2019年3月29日以后申請新的UKCA標志(根據法律要求)。
UKCA認證變更對公告機構意味著什么?
2020年12月31日之后,英國認證機構的認證將被撤銷,其CE標記將不再對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有效。因此,許多英國認證機構將轉讓給歐盟建立的認證機構,這通常需要產品標記和符合性聲明有待更改。
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立即成為公告機構的英國機構將自動成為英國批準機構,其僅對在英國投放市場的產品以及該日期之前在歐盟市場帶有CE標志和產品的產品有效。
將CE標志替換為UKCA認證標志,
限制了產品在英國市場的適用性,
將對公告機構的引用改為批準機構,
將語言參考更改為英語。
如果歐盟CE標志法規正在修訂而不是指令中,則與實施指令的法規類似,需要進行更多實質性的修改。
預計在10月份將有進一步的法律文書,包括限制將修訂法規和UKCA標記應用于英國的法規,以使北愛爾蘭的CE標記法規保持不變。
英國符合性聲明
英國合格聲明是必須為大多數合法帶有UKCA認證標記的產品起草的文件。
在文件中,企業或授權代表(在相關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應:
1.聲明產品符合適用于特定產品的相關法定要求
2.確保文件上有制造商(或授權代表)的名稱和,以及有關產品和合格評定機構的信息(如果有)
3.應要求市場監督機構獲得《英國合格聲明》。
4.合格聲明中所需的信息與歐盟合格聲明中當前所需的信息基本相同。具體取決于應用程序法規,但通常應包括:
5.公司名稱和完整的公司或授權代表的名稱
6.產品的序列號,型號或類型標識
7.聲明,說明企業對產品的合規性負全部責任
8.進行合格評定程序的認可機構的詳細信息(如果適用)
9.產品符合的相關法規
10.業務代表的姓名和簽名
11.聲明簽發日期
12.補充信息(如果適用)
您將需要列出:
1.英國相關法規,而非歐盟法規
2.英國的標準,而不是《歐盟雜志》中引用的標準
繼續使用CE標志
對于某些產品,例如帶有歐盟認可的公告機構或現有存貨的合格的產品,CE標記將在英國接受,直到2022年1月1日。在2021年1月1日后仍可以將帶有CE標記的產品存入英國市場,該產品通常需要UKCA標記,但已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全生產,并已獲得英國合格的保護。
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企業將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CE標記:
該企業目前根據自我聲明在其商品上使用CE標記
任何強制性的第三方合格評定均由歐盟認可的機構(包括與歐盟達成相關互認協議的國家/地區的機構)進行
先前由英國認可機構持有的合格已移交給歐盟認可的機構
英國UKCA(英國合格評定)標識是一種新的英國產品標識,將用于在英國(英格蘭,威爾士和蘇格蘭)投放市場的商品,UKCA標識將適用于當前受CE標識限制的大多數商品。
2020年9月1日,英國商業、能源與工業部發布了關于使用UKCA標志的指引。自2021年1月1日開始UKCA標志將正式開啟使用,渡期期截止到到2020年年底,而所有相關產品均須符合”BS”開頭的英國國家標準。為了讓企業有時間適應新要求,在大多數情況下,您仍然可以在2021年1月1日之前使用CE標識。
UKCA 標識適用的國家及地區范圍
英格蘭,威爾士和蘇格蘭,不包括北愛爾蘭;北愛爾蘭市場不能單使用UKCA 標識,而是使用CE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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