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MDR的體系審核流程和要求更為復雜與繁瑣,舉個例子如在MDR條款15中要求,器械廠商應在其組織架構內,至少配備一名負責合規(guī)的人員,即合規(guī)負責人(Person responsible for regulatory compliance)。該人員應具備器械領域的必要知識,并且有一系列的性要求(如法律、、、工程或其他相關學科,并且至少擁有一年與器械法規(guī)事務或質量管理體系相關的經驗)。
評估報告(CER)記錄了與器械有關的數(shù)據(jù)。MDR的新修訂更加重視CER中的研究。關于證據(jù)和評估的必要性,MDR更為明確(MDR附件XIV,A部分)。
CE認證產生以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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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目前95%以上CE認證的醫(yī)用口罩,要面臨新版換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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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從2020年5月26日開始,針對醫(yī)用口罩的CE認證審核機構由原來的56家變成12家,可選性降低了80%,必然造成醫(yī)用口罩CE認證費用相當大的概率將有大幅提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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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認證周期必然大幅度拉長,因MDR的體系審核流程和要求更為復雜與繁瑣,本次期間有些機構聲稱的幾天出證的可能性將基本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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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歐盟授權代表(簡稱"歐代")成為必要條件,即使是在一些電商平臺上進行銷售的產品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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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R于2021年5月開始強制實施,重要注意的是:
在2017年5月之前根據(jù)MDD簽發(fā)的證書將持續(xù)有效,直到它們到期為止,這個日期多大概到2022年;
而在2017年5月之后根據(jù)MDD簽發(fā)的證書也仍持續(xù)有效,直到它們到期為止,這個日期多到2024年5月。
1、強化制造商的責任:制定合規(guī)負責人 / 持續(xù)更新技術文件/財務保障
2、更嚴格的上市前評審:部分產品的分類變高
3、適用范圍擴大:非用途,但其功能和風險特征與器械相似的器械同樣納入MDR的管理范圍。
4、提供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使用器械標識(UDI)系統(tǒng)識別
5、加強警戒和市場監(jiān)督:一旦器械可以在市場上使用,制造商將必須收集有關其性能的數(shù)據(jù),歐盟將在市場監(jiān)督領域進行微調。
類器械是否總是需要使用說明?
第I類儀器而言,如該儀器在不提供該等指示的情況下仍可使用,則可能不需要隨附使用指示(附件I,第23.1(d)條)。
一般來說,除非制造商能在沒有使用說明的情況下有效的使用,否則預期使用說明應隨器械一起使用。
Q:
標簽和使用說明的語言要求是什么?
制造商應確保器械附有標簽信息和使用說明,使用語言為歐盟語言,由器械提供給用戶或患者的成員國決定
IVDR的正式生效和
IVDR過渡期的延長
IVDR法規(guī)自2022-5-26生效,由于歐洲議會和歐盟會在2022年1月25日發(fā)布了REGULATION (EU) 2022/11從而導致IVDD-IVDR的過渡期大幅延長,這對器械制造商來說無疑是個非常好的消息,總體上企業(yè)依舊可以在舊有IVDD的框架下,晚可以銷售到2028年(IVDR下Class A無菌類產品)。但考慮到IVDR較長的認證周期、稀缺的公告機構資源,制造商必須結合自身產品的情況至少提前兩年以上進行申請和排隊,這么一來,許多產品實際上時間并不充裕,現(xiàn)在需要進行認證策劃。
同時,REGULATION (EU) 2022/112并非豁免所有IVDR要求,比如IVDR下Class A的產品無額外過渡期,同時PMS(上市后監(jiān)督)、警戒系統(tǒng)、經濟運營商注冊這些要求,也不存在過渡期,它們都是隨著IVDR的實施而正式生效。下面將這幾點進行簡單的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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