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編寫要求
安全技術說明書規定的項內容在編寫時不能隨意或合并,其順序不可隨意變更。各項目填寫的要求、邊界和層次,按"填寫指南"進行。其中項為必填項,而每個小項可有三種選擇,標明[A]項者,為必填項;標明[B]項者,此項若無數據,應寫明無數據原因(如無資料、無意義);標明[C]項者,若無數據,此項可略。
化工品(不屬于危險品)
出口前要去做份化工檢測報告(貨物運輸條件書),以此這個貨物不是危險品。
整箱——有的船是需要書的,有的船不需要。另外,必須要出一份非危保函和貨MSDS,這兩樣是必不可少的。
拼箱——需要提供非危保函和貨物說明(中英文品名,分子結構式,外觀和用途)。
*共和國環境保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共和國環境保》已由*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會第八次會議于2014年4月2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共和國環境保》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劇物品分級、分類及品名編號(GB 57-92)
本標準規定了劇物品定義、分級、分類與品名編號。本標準適用于對劇物品的安全管理。
劇物品品名表(G-93)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6944-86)
本標準規定了包裝儲運圖示標志的種類、名稱、尺寸、顏色及使用方法,適用于各種貨物的運輸包裝。
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GB 15603-1995)
本標準規定了常用化學危險品(以下簡稱化學危險品)儲存的基本要求,適用于常用化學危險品(以下簡稱化學危險品)出、入庫,儲存及養護。
工作場所職業有害因素接觸限值(GBZ2-2002)
本標準規定了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適用于生產、使用或產生有害因素的各類用人單位。
MSDS的全球影響力
MSDS是一份傳遞化學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它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安全搬運、儲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已經普遍建立并實行MSDS制度。根據這些的化學品管理法規,有害化學品的生產廠家在銷售、運輸或出口其產品時,通常要同時提供一份其產品的安全數據說明書。
目前,對于MSDS(SDS)國外要求已經擴大到幾乎所有化學品,在這點上出口到發達的化學品現在基本都要求有MSDS(SDS)才能順利報關。且一些國外采購商會要求提供物品的MSDS(SDS),國內有些外企或合資企業采購也會提出這方面要求。
商業運轉,時間即是生命,只有了解商品運轉的方方面面,方能運籌帷幄,抓住機遇。企業可配備相關人員關注產品MSDS在商品流通各環節的使用情況,
歐盟及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均采用SDS術語,然而在美國,加拿大,澳洲以及的許多國家,SDS(Safety Data Sheet)也可以作為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使用,兩個技術文件的作用基本一致。
MSDS是化學品生產或銷售企業按法律要求向客戶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綜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學品的理化參數、燃爆性能、對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儲存、泄漏處置、急救措施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等十六項內容。MSDS可由生產廠家按照相關規則自行編寫。但為了保證報告的準確規范性。
MSDS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安全搬運、儲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作為提供給用戶的一項服務,生產企業應隨化學商品向用戶提供安全說明書,使用戶明了化學品的有關危害,使用時能主動進行防護,起到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化學事故的作用。目前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已經普遍建立并實行了MSDS制度,要求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廠家在銷售、運輸或出口其產品時,同時提供一份該產品的安全說明書。
MSDS的目標是迅速、廣泛地將關鍵性的化學產品安全數據信息傳遞給用戶,特別是面臨緊急情況的人,避免他們受到化學產品的潛在危害。 MSDS化學產品安全數據信息包括:化學產品與公司標識符;化合物信息或組成成分;正確使用或誤用該化學產品時可能出現的危害人體健康的及有危害物標識;緊急處理說明和;化學產品防火,包括產品燃點、極限值以及適用的滅火材料;為使偶然泄漏造成的危害降低到小程度應采取的措施;安全裝卸與儲存的措施;減少工人接觸產品以及自我保護的裝置和措施;化學產品的物理和化學屬性;改變化學產品穩定性以及與其他物質發生反應的條件;化學物質及其化合物的性信息;化學物質的生態信息,包括物質對動植物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對該物質的處理建議;基本的運輸分類信息;與該物質相關的法規的附加說明;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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