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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認證是什么時候實施的法規標準?
2006年12月18日,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即REACH法規),對進入歐盟28個成員國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該法規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次年6月1日開始實施。主管是歐洲化學品(ECHA)。
此標準要求任何一種年使用量超過1噸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在商品中的含量不能超過總物品總重量的0.1%,否則需要履行注冊、通報、授權等一系列繁瑣的義務。
2006年12月18日歐盟法規(EC)907/2006有關化學品的注冊、評價、授權和約束,2006年12月18日歐盟議會指令2006/121/EC會指令67/548/EEC(關于風險物質的分類、包裝和標簽)于2006年12月30日在雜志上宣布,REACH于2007年6月1日施行,它取代將近40個現存的歐盟法規和指令,能夠提供一個簡單的體系以更好的方法來辦理化學品。
注冊(Registration)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噸的所有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1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還應提交化學安全報告。
評估(Evaluation)包括檔案評估和物質評估。檔案評估是核查企業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質評估是指確認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與環境的風險性。
許可(Authorization)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物質的生產和進口進行授權,包括CMR,PBT,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認為某種物質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場或使用導致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將限制其在歐盟境內生產或進口。
注:PBT持久性、生物富積和毒性化學物質
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積化學物質
CMR致性、誘變性和生物毒性物質
REACH認證如何申請
大家都知道REACH認證是歐盟的法規標準,產品出口到歐盟成員國所需要的檢測認證項目,表明產品是符合REACH法規標準,宗旨在于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
REACH認證如何申請呢?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呢?
1. 填寫REACH測試申請表寄送樣品
2. 雙方簽訂報價單,支付款項
3. 收到樣品和款項安排測試
4. 測試合格出具報告(若不合格則需要對樣品進行整改,更換原材料重測)
5. 電郵報告
看完以上流程,其實REACH測試至出報告都很簡單,一點都不復雜,作為企業需要提供的資料也就只有樣品,剩下的則是等待測試結果是否合格,合格億博檢測將出具合格的報告,如果不合格則出具不符合通知,企業再對產品進行整改,再重測即可。
對于一些危害比較嚴重的CMR物質則會被列入限制物質清單,即REACH法規附錄XVII限制物質清單中第28、29、30條,禁止被投放市場或用于供應普通公眾(除情況外)。
reach測試標準
reach法規規定進入歐盟市場化學品和其它有形產品的reach法規規定進入歐盟市場化學品和其它有形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負有以下義務:
(一)注冊
(整理并提交包括產品所含每種化學物質測試數據在內的詳細報告。) reach法規中,化學物質的注冊范圍主要包括:
1. 數量≥1噸/年/人的立存在的物質或配制品中的物質;
2. 上游供應商中未注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人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
3. 總量>1噸/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預見使用狀態下會有意釋放的物品中物質(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總量>1噸/年/人,化學品局有理由懷疑會從物品中釋放且這種釋放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質,化學品局可要求注冊。
reach法規中,豁免注冊的物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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