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正文應采用簡捷、明了、通俗易懂的規范漢字表述。數字資料要準確可靠,系統全面。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從該化學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若發現新的危害性,在有關信息發布后的半年內,生產企業必須對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進行修訂。
2 種類
安全技術說明書采用"一個品種一卡"的方式編寫,同類物、同系物的技術說明書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寫有害性組分及其含量范圍。所填數據應是可靠和有依據的。一種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害性時,要綜合表述其主、次危害性以及急救、防護措施。
3 使用
安全技術說明書由化學品的生產供應企業編印,在交付商品時提供給用戶,作為為用戶的一種服務隨商品在市場上流通。 化學品的用戶在接收使用化學品時,要認真閱讀技術說明書,了解和掌握化學品的危險性,并根據使用的情形制訂安全操作規程,選用合適的防護器具,培訓作業人
員。
歐盟及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均采用SDS術語,然而在美國,加拿大,澳洲以及的許多國家,SDS(Safety Data Sheet)也可以作為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使用,兩個技術文件的作用基本一致。
我國在2008年前的標準GBT16483-2000中稱為CSDS,2008年重新修訂的標準GBT16483-2008《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中,與國際標準化組織進行了統一,縮寫為SDS。
MSDS標準/格式:
歐盟 2001/58/EC(歐盟會),1999/45/EC,67/548/EEC(全16項,應用廣)
美國 OSHA 1910.1200(8項內容)
加拿大 WHMIS(9項內容)
美國標準協會 ANSI以及國際標準機構ISO建議實行(16項)
GB 16483-2000(16項)
MSDS的全球影響力
MSDS是一份傳遞化學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它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安全搬運、儲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已經普遍建立并實行MSDS制度。根據這些的化學品管理法規,有害化學品的生產廠家在銷售、運輸或出口其產品時,通常要同時提供一份其產品的安全數據說明書。
目前,對于MSDS(SDS)國外要求已經擴大到幾乎所有化學品,在這點上出口到發達的化學品現在基本都要求有MSDS(SDS)才能順利報關。且一些國外采購商會要求提供物品的MSDS(SDS),國內有些外企或合資企業采購也會提出這方面要求。
商業運轉,時間即是生命,只有了解商品運轉的方方面面,方能運籌帷幄,抓住機遇。企業可配備相關人員關注產品MSDS在商品流通各環節的使用情況,
對于特定貨物出口訂艙時,承運人(船公司)會要求提供MSDS,清關時可能也需要提供,國外客戶可能也會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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