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大部分(不是所有)目前帶有CE標志的產品將會落入新的UKCA標志的范圍內。
使用新的UKCA標志的規則將會與申請CE標志的要求類似。
大部分情況下,對于已經投放英國市場的產品依然可以繼續使用CE標志。
然而,如果你的產品要求有第三方符合性評定,以及如果評定活動是由英國的符合性評定機構開展的,你需要在2019年3月29日以后申請新的UKCA標志(根據法律要求)。
UKCA認證在英國銷售商品
該UKCA標記將適用于大部分商品目前受CE標志。它還將適用于氣霧劑產品。
從2021年1月1日起,您必須滿足的技術要求(“基本要求”)以及可用于合格性的合格評定過程和標準將與現在基本相同。
該UKCA標志著從2021年1月1日被用來然而,為了讓企業時間來適應新的要求,你仍然可以使用CE標志,直到2022年1月1日在大多數情況下。
在某些情況下,您將需要自2021年1月1日起立即對在英國出售的商品應用新的UKCA標記。我們鼓勵您準備在此日期之前盡快使用UKCA標記。
該CE標志才有效的大不列顛,其中區GB和歐盟的規則保持不變。如果歐盟更改其規則,并且您在這些新規則的基礎上對您的產品進行CE標記,則即使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您也將無法使用CE標記在英國銷售。
繼續使用CE標志
對于某些產品,例如帶有歐盟認可的公告機構或現有存貨的合格的產品,CE標記將在英國接受,直到2022年1月1日。在2021年1月1日后仍可以將帶有CE標記的產品存入英國市場,該產品通常需要UKCA標記,但已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全生產,并已獲得英國合格的保護。
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企業將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使用CE標記:
該企業目前根據自我聲明在其商品上使用CE標記
任何強制性的第三方合格評定均由歐盟認可的機構(包括與歐盟達成相關互認協議的國家/地區的機構)進行
先前由英國認可機構持有的合格已移交給歐盟認可的機構
UKCA認證標志將如何影響北愛爾蘭?
在北愛爾蘭(和歐盟)投放市場的產品,無論其來源如何,都必須帶有CE標志。不論其起源如何,在英國投放市場的產品都必須如上所述具有UKCA標記,但有一個例外:北愛爾蘭的企業將處于能夠運送獲得歐盟(CE標志)或英國(UKCA標志)統治英國。
將CE標志替換為UKCA認證標志,
限制了產品在英國市場的適用性,
將對公告機構的引用改為批準機構,
將語言參考更改為英語。
如果歐盟CE標志法規正在修訂而不是指令中,則與實施指令的法規類似,需要進行更多實質性的修改。
預計在10月份將有進一步的法律文書,包括限制將修訂法規和UKCA標記應用于英國的法規,以使北愛爾蘭的CE標記法規保持不變。
UK符合性聲明
1、UK符合性聲明是一份為大多數合法帶有UKCA標識的產品起草的文件。在文件中,您作為制造商或授權代表(在相關法規允許的情況下)應:
聲明產品符合相關法規要求。確保文件上有制造商(或您的授權代表)的名稱和,以及有關產品和合格評定機構(如相關)的信息。應向市場監督機構提供UK符合性聲明。
2、UK符合性聲明所需的信息與目前歐盟符合性聲明所需的信息基本相同。不同的法規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但通常應包括:
您或您授權代表的姓名和完整辦公
產品序列號、型號或型號標識 聲明您對產品的合規性承擔全部責任。
執行合格評定程序的認可機構的詳細信息(如適用)
產品符合的相關法規
您的姓名和簽名
發表聲明的日期
補充信息(如適用)
3、您需要在UK符合性聲明中列出:
相關的UK指令(非歐盟指令)
相關的UK標準(非歐盟公報中引用的標準)
注:2021年1月1日,英國標準將與歐盟使用的標準在實質和參考方面相同。然而,他們將使用前綴“BS”來表示它們是英國標準協會(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作為英國國家標準機構采用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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