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如果英國硬脫歐,也就是未能與歐盟簽訂任何協議直接脫歐,那么將采用UKCA標志
如果要縮減或擴大標志的大小,UKCA的這幾個字母必須按照以上版本的比例進行變更。
UKCA標志必須至少5mm高-除非相關法規中規定了不同的小尺寸。
UKCA標志必須清楚可見,易讀,持久(擦不掉的)
UKCA認證哪些方面沒有改變?
許多方面是相同的。初涵蓋的產品范圍,技術要求(基本要求,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均相同。如果您的產品在歐盟和英國均有銷售,則表明滿足這些要求的技術文件也將相同。
將CE標志替換為UKCA認證標志,
限制了產品在英國市場的適用性,
將對公告機構的引用改為批準機構,
將語言參考更改為英語。
如果歐盟CE標志法規正在修訂而不是指令中,則與實施指令的法規類似,需要進行更多實質性的修改。
預計在10月份將有進一步的法律文書,包括限制將修訂法規和UKCA標記應用于英國的法規,以使北愛爾蘭的CE標記法規保持不變。
UKCA認證需要遵循哪些具體的英國法規?
為了實施新制度,英國已經發布了若干成文法令,以修改現行法律。主要法規是《 2019年產品安全和計量學(修訂等)(歐盟出口)法規》,共659頁。這些法規對大多數投放到英國市場的產品的英國CE標志法規進行了修訂,并規定了UKCA標志。如果已經詳細說明了需要CE標志和英國法規的指令,則這些修訂于:
UKCA認證和CE認證標記有什么區別?
兩種系統之間的許多差異本質上是行政上的,這反映出UKCA僅在英國適用,并且僅需要英語信息。這簡化了某些方面,例如必須保留技術信息的位置以及使用哪種語言。
其他差異涉及英國合格評定機構與歐盟公告機構體系的分離
簡明詮釋要點及疑點解:
1)符合歐盟要求的CE標志商品,可以繼續在大不列顛市場上放置,歐盟和英國的要求保持不變,直到2022年1月1日。(即從2022年1月1日起,英國將不承認本指引和UKCA標志所涵蓋的區域的CE標志。)
2)UKCA標記將適用于大多數目前受CE標記約束的貨物。
3)CE標志只在英國和歐盟規則保持一致的地區有效。
4)UKCA標記將不被歐盟市場認可。
5)商品投入歐盟及英國市場時,需要提供兩套技術文件及DoC,滿足兩個市場的法規要求。
6)當法規或指令要求強制性在第三方機構合格評定時,UKCA需要通過一家英國合格評定機構來進行。
7)2021年1月1日前投放入英國市場的庫存產品,制造商和零售商無需做任何改變。
8)部分商品投入英國市場,還需要遵循的法規:如器械、建筑產品、民用品、需要生態設計和能源標簽的產品等。
9)鼓勵企業在2021年1月1日以后盡快做好充分準備,使用UKCA標記。
產品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