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描述
制造商必須對因生產缺陷、不良設計或不適當材料的使用而導致的事故負責。
執行的標準共有11個標準EN71-1~11,但是我們生產廠家測試的時候只需要滿足EN71-1,EN71-2,EN71-3三個標準,就可以獲準進入歐盟市場,分別為物理和機械性測試、易燃性測試 、有毒金屬溶出測試。
玩具CE認證具體介紹:
為確保產品的安全性,不同地區都制定有安全標準,以便在產品生產的不同階段實施嚴格的測試和生產過程控制,其中歐洲標準要算應用范圍比較廣的一個。任何去歐洲的產品,都免不了要經過EN71標準的嚴格測試,對于玩具也不例外。其中常用的,便是Torque& Tension, Drop Test,Impact Test,compression Test。
EN71-5:1993玩具安全-第5部分:化學玩具(試驗裝置除外)
EN71-5規定了化學玩具中有害物質使用的限制及要求,主要應用于模制和澆鑄裝置中的石膏、灰泥;微型臺裝置中的陶瓷和玻璃制品上色材料;造型粘土裝置中的烤箱可塑PVC料;塑膠澆鑄裝置;嵌入裝置;照相洗印裝置;模具中使用的粘合劑、油漆、清漆、稀釋劑和清潔劑。
EN71-6:1994玩具安全-第6部分:年齡標志的圖形表示
該部分指出了對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使用但可能對3歲以下兒童有危險的玩具應加貼年齡警告標識。警告標識可用文字說明或圖示符號,如果使用警告說明,它必須符合EN71 Part 1的要求,無論是用英文或是用其他國家的語言文字都必須清晰地顯示警示語。
EN71-7:指畫顏料的要求
EN71-7中列舉了手指畫顏料中可允許的著色劑和防腐劑及其限值,并規定了8大重金屬的遷移限值以及主要芳香胺的使用限制,同時也規定了指畫顏料中物理特性的要求。
EN71-8:供戶內和戶外家庭用的搖擺、滑動和類似玩具
EN71-9:玩具中有機化合物通用要求
EN71-10有機化合物的一般要求——規定了以以下暴露方式存在于每種玩具或玩具材
標準范圍內的具體產品或玩具部件包括:
有可能被3歲以下兒童放中咀嚼的玩具
三歲以下兒童用手玩耍的、重量應小于等于150克的玩具或易接觸到的玩具部件,
為三歲以下兒童設計的玩具及易接觸到的玩具部件
口動玩具的口腔接觸部件
戴在嘴上或鼻子上的玩具
兒童能進入的玩具
作為玩具使用或玩具中應用的構圖裝置部件
戶內使用的玩具和易接觸到的玩具部件
戶外使用的玩具和易接觸到的玩具部件
仿造食物設計的玩具或玩具部件
可能留下痕量的固體玩具材料
玩具中易接觸到的有色液體
玩具中易接觸到的無色液體
模型陶土、玩具陶土或類似產品,除EN 71-5 標準中提到的化學玩具
氣球制造部件
附有粘性劑的模仿圖騰
模仿首飾
受限物質涉及的范圍特別廣,包括阻燃劑、著色劑、芳香胺、單體物質、溶劑遷移、可吸入溶劑、木材防腐劑(室內和室外的)、其他的防腐劑和增塑劑。
EN 71 Part 10
10、有機化合物的樣品制備和提取
EN 71 Part 11
11、有機化合物的分析方法
EN 50088
EN 50088-Electric Toy Safety Test 電動玩具安全性
EMC Directive 89/336/EEC
EMC Directive 89/336/EEC 歐共體電磁兼容測試
(a)Motorised Toys EN 55022 馬達驅動玩具
EN 71 Part 2
2、EN 71 Part 2:1993-flammability Test 易燃性測試
(a)Finished Product 成品
(b)Pile fabric or material 絨毛織物或絨毛材料
EN 71 Part 3
3、EN 71 Part 3:1994-Toxic Elements Test (19 Toxic Elements Results)
有毒金屬溶出測試(19種有毒金屬元素測試結果)
鉛 汞 鎘 鉻 硒 鋇 銻等
EN 71 Part 4
4、EN 71 Part 4:Experimental Set for Chemistry 化學實驗玩具
EN 71 Part 5
5、EN 71 Part 5:Chemisty Toys(Sets) Other than Experimental Sets 非實驗用化學玩具
EN 71 Part 6
6、EN 71 Part 6:Graphical Symbol for Age Warning Labelling 年齡警示標簽圖。
EN 71 Part 7
7、EN 71 Part 7 Finger Paints
擴展資料:
測試范圍:EN71-3(1994,2000)標準增加了玻璃、陶瓷、皮革、骨頭等玩具材料。將所有與嘴接觸或靠近嘴的玩具、化妝玩具、玩具類書寫工具以及供6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規定為適用于判斷吮吸、舔吃或吞咽的范圍。
EN71-3(1994,2000)標準增加了其它材料,紙張、紙板和玩具材料三個新定義。以單位面積質量400g/m2為界限。每單位面積質量超過上述的作為“其它材料”處理,當然,這些材料可以是纖維板或硬質板。
玩具材料不一定包括包裝材料,除非它們屬于玩具部分或具有價值。除非玩具的一部分是指拼裝玩具的包裝盒或有使用說明的游戲器具等的包裝箱等。簡單說明的透明塑料罩包裝不在其中。其它材料中增加了木材、皮革和骨頭等。
EN71-3(1994,2000)標準將除造型粘土和指畫顏料以外的玩具材料的鋇的從500mg/kg為1000mg/kg,這主要是考慮到在濾液中形成非生物可利用的膠質BaSO4結晶,使表面上可溶性鋇的含量超過500mg/kg。
EN71標準規定測具材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測試方法的測試條件決定了得到的數據并非或真實的,這樣造成了實驗室結果的較大偏差。如果測試結果接近標準允許的(即在附近),則根據這種結果判定一個玩具是否合格,就會產生不同的判定。
因此,EN71-3(1994,2000)規定測試結果須經調整,并規定了八個元素各自的校正系數(不確定度的實際應用),經調整后的測試結果低于或等于規定的材料判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玩具EN71認證是歐盟市場對玩具類產品的規范標準,其意義是通過EN71認證標準對進入歐洲市場的玩具產品進行技術規范,從而減少或避免玩具對兒童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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